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以《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为题——谈谈对新时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几点认识。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近年来,南通市民防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党性教育,厚培廉政土壤;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事管人管物;不断加强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刚刚结束的市委巡察工作中,市委巡察组对市民防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民防系统腐败案件频发,各类廉政风险点很多,在项目审批、易地建设费收取、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人防设备采购、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标建设、人防工程出租等方面都有廉政风险点,稍有不慎就会发生腐败问题。为此,民防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充分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字当头、标本兼治,采取一系列新的举措管党治党,集中整饬党风,着力严明纪律,严厉惩治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虎、拍蝇、猎狐成效明显,已经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他强调,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党才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化解重大矛盾,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二、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全面落实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民防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干部的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1.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分解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2.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和请示汇报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促进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健全常态化机制,推动机关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把好选好用好干部责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准确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4.规范监督权力阳光运行。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大项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干部人事、行政执法权等制度的细化和完善,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谈话等工作,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5.落实源头治理责任。扎实构建民防特色的惩防体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完善问责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制定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党风廉政责任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和渎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1.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2.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廉政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加强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干部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要坚持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
1.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党纪观念,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制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一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及时“拉警报”,一碰上纪律红线就马上“踩刹车”,让党员干部明方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严格监督管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信任的保障。把任何权力都要受到严格监督这一重要原则确立起来、贯彻下去,突出监督重点,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对重要岗位、重要时期、重要事件的监督,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有监督覆盖,习惯在有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3.严管厚爱相结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强化“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一方面为那些作风正派、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另一方面时刻紧绷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敢于碰硬,坚决“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对违纪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4.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更加重视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对违反纪律的,认真开展约谈诫勉谈话,督促他们讲清问题,争取从轻处理;对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督促他们在民主生活会上把情况讲清楚、说明白;对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对抗欺瞒组织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廉政教育,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坚持以人为鉴、以案为鉴,谨言慎行,廉洁自律,学思践悟,做到用权为民不走样,用权依法不出格,用权有责不任性,用权有为不懈怠,在改革发展大局中体现讲规矩有纪律,扎实推进民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自身修养,常学从政之范。“一把手”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就能带好一个单位的风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守政治信仰,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在为党尽责、为国奉献、为民解忧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要常学从政之范。一是学规范,二是学典范。所谓规范,就是党章党纪党规,知道党员干部哪些事不能做。所谓典范,就是古往今来无数前贤做出的榜样,像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典范。
(二)保持良好心态,常悟人生之理。财富再多也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悟透了这些道理,心理就不容易失衡。现在很多人喜欢攀比职位、收入,事实上,每个人的位置都是由工作需要、组织需要、包括各种机遇决定的,对这些我们要看淡一些,有了一个干事的平台就要很好地珍惜。人民防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我们有幸从事这项工作,就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挥人防保障国家安全和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作用,不论职位高低,不管权力大小,既然身在岗位,就要尽职尽责,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马虎。
(三)坚持慎独慎微,常怀律己之心。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头脑,尤其独处时更要加强自我约束,不拿不义之财、不沾不正之风、不干不法之事,时刻做到“心有所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很多贪官落马,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点“小意思”开始的,进而胃口越来越大,最终走上不归之路。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经得住考验,而且要在小节上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从点滴之处筑牢为政清廉的防线。
(四)以俭养德,常念平安之福。俗话说“知足者常乐”。作为公职人员,虽然家庭条件各有不同,但基本上衣食无忧,对物质的追求要放淡一些,生活上知足一些,就会少伸手、不伸手,也就不会出事。要时刻牢记“奢靡之始、危亡之渐”的古训,常想干事创业的艰辛与不易,常想人民群众的需求与期盼,永葆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为推动全省民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