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
来源: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19 14: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办实事

1. 指导人防工程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研究出台我市人防工程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实施方案,服务群众新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责任部门: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8月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实事

2. 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增加停车泊位:市本级年度新增开发利用人防工程13万㎡,为市民提供不少于3000个人防停车泊位。

责任部门: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新增建设老城区自建人防工程:积极配合崇川区政府,利用老城区学校操场、城市绿地等地下空间,建设自建人防工程,今年力争文亮小学项目开工建设,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题。

责任部门:崇川区政府、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完善人防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市本级年内实现常用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全覆盖,帮助群众清晰区分人防工程停车位和普通地下室停车位。

责任部门: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按照“双随机—公开”要求组织人防工程巡视巡检,加强工程维护维修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完好率达95%以上。

责任部门: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深化人防知识宣传教育:创新人防知识进校园,年内再申报1所全省人防知识宣传教育示范学校;组织 “9.18”警报试鸣和防空袭疏散演练,提高市民国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责任部门: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办实事

7. 扎实开展文明社区结对共建:组织定向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全年走访慰问贫困户20户以上。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为居民义务修理小家电并宣传疏散救援防护知识。

责任部门:市人防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