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市民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 市民防局法规与宣传教育处 发布时间:2018-04-23 13:4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8年,全市民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民防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民防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从制度完善、队伍建设、普法宣传、严格执法等方面着手,着力推动“法治民防”建设步入快车道,为我市民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完善“法治民防”建设基本制度

1、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民防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民防的意见》。对照省民防局制定的法治民防指标体系,按照我市民防贯彻落实“法治民防”建设细化方案,逐项对照、逐条完善、逐个落实,力争形成完善的法治民防制度体系、有力的民防执法队伍体系、坚实的依法行政保障体系以及全面的法制宣教体系,为迎接法治民防建设中期评估以及“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做好准备。

2、全面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年内,市民防局将推动市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出台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及规定。同时,围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等重点工作,申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我市范围内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等管理制度。

3、完善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握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关键节点,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县级民防部门要逐步完善各自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程序、目录等,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对“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科学决策。

二、全面规范民防行政执法行为

4、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我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结合民防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流程、执法文书以及配套规章制度,执法信息要力争通过各类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管理。县级民防部门有条件的可以配备执法记录设备。市县两级民防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要引入法律顾问审核制度。

5、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民防局对执法队伍建设有关要求,全面规范市县两级民防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体系建设,确保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有制度化遵循;二是有流程,对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并对外公示;三是有人员,完善民防执法人员信息,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专人从事民防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四是有装备,各地要逐步配齐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电脑等执法装备,为民防行政执法顺利开展提供装备支持。实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地区要主动联系对接综合执法部门,明确专人从事民防行政执法工作,并建立完善协调对接工作机制。

6、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主动策应形势发展需要,加强执法研究,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人防工程应建必建、人防经费应收尽收”、“人防工程按章使用”等基本原则,对应建未建人防工程、拖欠易地建设费、破坏人防工程、不按规定向业主开放或者违反规定使用人防工程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做到以案说法、以案促法、以案宣法,树立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处罚案卷的立卷工作,确保案卷符合省民防局行政处罚案卷格式和立卷要求。

三、积极推动审批监管无缝对接

7、推动审批服务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市县两级民防部门要根据要求,积极做好民防相关法律文件的抄送、流程调整的通报、审批所涉问题的协商以及相关人、财、物的保障工作。重点做好民防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流程、文书材料变化调整的审查审核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审批事项的会商机制,确保民防行政审批事项在新的运行体制下有序开展。

8、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社会管理方式转变要求,着力破除“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方式,民防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将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民防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民防部门要将行政相对人是否按要求履行行政审批决定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平战结合使用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9、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外公开民防行政权力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民防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健全民防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范围,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重点工作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除涉密的以外,必须公开。

四、强化民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0、抓好工作人员的法律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年度述廉述法考评制度,党组中心组学法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全面开展民防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全员参与市级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邀请具有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践能力的专家和学者进行集中授课,提升民防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针对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加强行政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实务培训,学习和掌握省民防局编印的《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读本,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不走过场、不流形式,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11、拓展法制宣教手段和平台。积极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在利用原有宣传教育手段的基础上,利用中小学校民防知识教育平台和社区民防工作站平台,将民防法制教育和防空防灾知识教育有机融合起来。积极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介绍民防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与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联合利用崇法广场进行专题橱窗宣传;与市教育局协调,将民防法制内容纳入中小学国防知识教育内容以及相关知识竞赛试题内容;积极利用民防部门演习演练契机,抓住“5.12”、“9.18”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政策咨询等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对民防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关注度。县区民防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整合利用现有宣传资源,促进民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