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13 1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工作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立即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照督查内容,进行自查总结,并积极做到以查促改,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效能。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积极推动法治人防建设

近年来,办党组把法治人防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举措,在思想上、行动上和效果上积极与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和中央精神保持一致,通过全面推动法治建设,提高人民防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人防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办党组书记、主任带头落实南通人防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研究、部署和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办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按照党组和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积极协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扎根。

今年以来,办党组在研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计划时,把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与人防重点业务工作相结合,突出法治引领、依法行政,把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纳入年度各处室和各县(市)区考核体系。年初,办党组书记、主任朱桂华亲自参与起草修改,并经办党组研究决定,我办制定下发了《2019年度南通市人防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为5个大项共计12个子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能够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同时,办党组还做到定期听取工作完成情况,专题讨论重大涉法事务,党组中心组组织学法2次,并带头参加公务员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考试等,起到了“领头羊”作用。

(二)着力依托各类载体,高效开展“放管服”改革

在内部机构设置上,我办今年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契机,设立专门行政服务处(监管协调处),积极从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人防与审批部门的对接工作和承担审批事项的监管协调工作。年内,多次就重大行政审批问题与审批部门进行会商,及时将上级政策调整情况函告审批部门,审批和协调沟通机制运行顺畅,推动了工作的良性循环。

在平台建设维护上,我办积极推动“智慧人防”建设,将办公、审批、监管平台进行融合,推动项目规划、质量监督、工程管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各类数据能够互融互通互享。同时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我办积极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各类审批、监管后台数据信息填报及时准确。

在日常监管工作上,我办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引入专家监督模式,在随机抽取工作人员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人防领域相关专家参与工作质量监督,并出具专家意见,形成了部门监管和专家监管互补的良好工作局面。另外,为进一步提高人防工程的辨识率,提高人防工程使用监管效能,我办要求所有新竣工人防工程规范设置标识,对已经投入使用的116个人防工程由我办统筹资金进行标识更新,确保做到人防工程只租不售,社区居民租的放心、用的舒心,最大限度发挥人防工程便民利民作用。年内,还对2起违反人民防空法律规定的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项全部进入财政制定账户,通过查处突出人防法律法规权威性。

在流程优化改造上,我办结合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积极贯彻上级要求,与审批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整个精简工作流程。目前,经过多轮讨论协商,基本确定人防工程结建审批和易地建设审批两审合一,施工图审查以及竣工验收与其他部门相关工作并联开展,竣工验收备案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监督事项按照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办理。同时,我办多个许可事项不再单独办理,改为部门内部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提高了审批和监管效能。

(三)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检查和督查力度

今年以来,我办积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对人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人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并在专项治理过程中结合法治人防建设工作要求,在工程建设、易地建设费征收等重点工作上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年内,我办及各县(市)区人防部门对2013年以来,发改委立项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回头看,逐项查看各工程项目配建的人防工程是否足额建设,应当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否足额缴纳,全面杜绝瞒报、漏报、误报情况。通过分析汇总,切实掌握第一手的工程信息资料,并按照项目类别对各类缓缴、免缴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要求。当前,市县两级人防部门共清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5亿余元,整改违规工程17处,清理并公示与上级政策不符的文件10份。通过专项整治,再一次在市县两级人防部门强调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做到依法建设人防工程、依法筹集人防经费,相关做法在省内得到推广。

(四)决策程序科学严谨,确保行政决策科学高效

我办按照法治人防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及时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我办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并将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政机关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需要报告上级党政机关审议的重大决定事项,制定人防发展的重大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要工作部署,年度财务预算,重大业务、行政经费开支或财政性资金安排,人防事业重大投资项目及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事项,研究落实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研究落实基层人防建设的重大措施,制定重大人防产业政策以及涉及群众利益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政策措施,其他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人防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事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在执行过程中,与《南通市人防办党组议事规则》、《南通市人防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有机融合,使得重大行政决策在党组领导下进行,相关议事过程、决策结果均形成会议纪要留存。在相关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还引入法律顾问审核制度,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法、高效。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思想观念不一。部分同志思想观念上还存在小农思维、局限思维,认为法治建设只是相关业务部门的事情,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在工作融合上不够密切。

(二)执法力量不强。我局执法队成员均为兼职人员,平时还需从事相关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另外,执法队员中法律专业人员较少,经验不足,在执法实践过程中存在业务短板。

(三)上位法支撑不够。《人防法》长期以来未能修订,国家和省级层面相关配套措施未能及时颁布和出台,出现了大量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纠纷,影响了法治人防建设。

(四)信息平台利用不充分。相关信息化平台搭建后,由于部分同志习惯于老的办事模式,在充分利用平台效用,发挥“互联网+”功能上存在不足,平台办件率不高。

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办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提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人员能力培养。首先,对现有人员进行思想和能力提升,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化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多渠道进行人才储备和培养,通过人员招录和军转干部安置等,吸引更多的优秀人员进入人防部门,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制度体系构建。首先,积极向国家、省反馈基层面临的法律问题症结,积极推动法律修订和相关配套法律文件的制定出台。其次,加大各类配套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明年一批省政府规整和省人防办规范性文件将正式施行,在此过程中,结合南通市级,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并予以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强化信息化载体运用。平台建了就要用好,这是办党组对各类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的基本要求。我办将在各类平台搭建优化后,集中组织人员使用操作培训,提高平台使用效能,提高审批和监管的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