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十四五”人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13 14:51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十四五”人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十四五”人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HXCG(JT2021)0112001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醒:

(1)响应磋商的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五、磋商公告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公告在“南通市人防办网 站公告公示栏内”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免收)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万元,递交形式:银行汇票或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

七、磋商文件下载、响应文件递交

1、下载磋商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开始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5日9:00

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石油大楼院内西二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本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单 位: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杨 工

电 话:0513-85160046

采购代理机构

单 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 工

电 话: 18061090299

邮 箱: 386995138@qq.com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附件:1.13磋商文件-人防145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