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电声
警报器设备与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5 09:3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概况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电声警报器设备与安装项目 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范围必须含电声警报设备生产销售与安装维护维修等业务。

三、项目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配置或

技术参数

其他配件或备件

备注

1

电声警报器

6台

与采购单位联系,经资格审定后发送。


售后质保3年以上。

服务要求

1、在江苏或南通本地设有售后服务维护站或办事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售后服务技术保障能力,突发事件的售后服务,需立即响应,3小时以内技术人员必须到达现场。

2、须保证每年试鸣前配合用户对设备至少进行一次巡检。

3、供应商必须提供对操作人员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并免费组织操作人员培训1次,保证使用方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质保期要求

质保期自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设备保修期不得少于3年。

四、报价要求

总报价(以人民币计)应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制作、安装及调试费、相关辅助材料费、检验费、性能介绍、人员培训费用、税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五、询价需报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供应商需提供与原警报控制终端技术兼容承诺书(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其他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填写采购报价单;

请将以上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后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至单位。

六、入围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入围。如供应商对照以上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万元

八、报价及成交原则

1、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不得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2、携带产品现场演示,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3、符合资格要求及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务部门批准后的情形除外)。

十、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8日11:00

2、询价文件提交地点:南通市濠西路1号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与信息化处1105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询价联系人:庄红;联系电话:15351896106

十一、询价结果无异议的,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在南通政府采购网公开。请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联系人接洽签订合同事宜。

十二、供货时间及地点:

1、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

2、供货地点: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十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项目完成并经验收(警报试鸣)合格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40%全部付清。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