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防局人防工程维护施工、消防维修项目评估、民防“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文件
来源: 工程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5-29 11:1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提升招标代理工作水平,根据我单位国有投资项目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南通市民防局人防工程维护施工、消防维修项目评估、民防“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招标代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标代理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具有与南通市电子招投标相配套的CA锁和电子签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说明

1、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市民防局需要委托招标代理公开招标三个项目:

12018年度人防工程维护施工单位(维护工程预算资金约150万元);

2)招标确定具有消防相关资质的单位认定3个人防工程的消防设施需要维修的具体工程量清单并预估费用(朝晖小学人防工程面积4300平方米、南大街民防商城人防工程面积5000平方米、五山家园人防工程面积9305平方米);

3)招标确定有规划资质的单位实施民防“十三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

以上三个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2、招标代理中标单位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内容:

1发布招标公告;编制资格审查文件;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事务;草拟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等工作

2根据上述第(1)个项目的维修任务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相关的计价表、江苏省民防局发布的人防工程标准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各自措施费、市场要素价格等编制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3)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三个项目的评标费,同时负责评标现场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的餐饮费;

4)完成招标单位其他拟派的工作任务。

三、评标办法:

评标活动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取价格单因素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评标顺序为先资格审查,再进行商务标评标。

1.资格审查:准备以下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及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6)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商务标评标:

商务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本次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万元,不高于此价格的为有效报价。经  资格审查合格  后,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四、投标费用:

本次标书不收取标书编制费。

五、受邀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若确定参与本次投标,请在2018年5月30日17:00前以邮件形式将《投标确认函》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36550157@qq.com,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上午10时,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南通市民防局11楼会议室(崇川区濠西路1号),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一致。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并提供以下资料:(1)密封好的投标文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签订合同:

(1)中标候选人需在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同时,招标单位保留递补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权利,以此类推;

(2)付款方式:待合同明确的3个项目招标完成后(以招标人出具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全额支付合同款项(中标单位需开具完税发票)。

八、其他说明:

(1)总公司及分公司不得以各自的名义同时参与投标,相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九、联系人: 杨工    电  话:0513-85160046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