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防局户外多媒体 警报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告
来源: 指挥通信处 发布时间:2018-05-17 16: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民防局2018年度户外多媒体警报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户外多媒体警报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项目需求:新增2台单色型多媒体警报器作为人防警报报知终端的补充和完善。(详细技术需求经资格预审后发放)

三、项目预算:12万元。

四、依据及规范

1、《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2014版);

2、“抗干扰无线数字传输单元通用规范”(2014版);

3、《人民防空户外型音视一体化警报器通用要求》(2013版);

4、《人民防空电声警报器通用要求》(2007版)。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具备具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警报发放控制、电声警报终端)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需为国人防[2011]285号《关于组织开展基于电子屏多媒体多功能新型防空防灾预警报知系统研制开发和应用建设试点的通知》中明确的协作企业提供该文件的复印件。

六、投标方法

招标单位于5月23日下午3点在南通市民防局1101办公室统一组织对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合格单位在现场发放项目采购技术需求。

七、成交原则

1、投标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投标资料逾期送达的或不密封的,概不接收

2、符合投标资质项目需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3、合格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视为流标,由我单位重新进行招标。

八、项目说明

    1、服务要求

①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技术保障能力,设备保修期不得少于3年,突发事件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②投标人须保证3年内,每年试鸣前配合用户对设备进行一次巡检。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项目完成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40%。

    3、培训要求

    投标方必须提供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保证使用方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设备。

    4、质保期要求

质保期自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不少于3年。

    5、安装要求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九、报价方式

投标方按上述技术要求所列设备,按设备台(套)分别报出单价及总价(含税费等各种费用)。

十、联系方式

南通市民防局指挥通信处,地址:南通市濠西路1号,邮编:226001,联系人:庄红,电话:0513-85160024手机:15351896106。

附件:南通市民防局户外多媒体警报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报价表.docx


                              南通市民防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