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警报终端
数字化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23 10:5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名称

警报终端数字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需求

南通市现有的警报系统采用的是模拟超短波电台+调制解调技术,建设标准按国家人防办2007年颁布的《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执行。随着技术的发展,国家人防办已于2014年12月颁布了新的行业标准《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RFHB 03-2014)、《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用抗干扰无线数字传输单元通用规范》(RFHB 05-2014),同时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国人防警报发放控制设备和短波超短波通信网使用频率的通知》(国人防〔2014〕493号)。新标准颁布后,南通市已经建成的设备需要进行新标准化的升级。新标准化升级的过程也是南通市人防办警报控制系统由模拟和数字系统并存向全数字化系统发展的过程,现需改造20套数字化警报终端。

三、经费预算

经费总预算15万元。

四、依据及规范

1、《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通用要求》(2014版);

2、《人民防空警报控制系统用抗干扰无线数字传输单元通用规范》(2014版)。

五、投标单位所需材料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省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省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中的一项保密资质(资格);

3、报价人具有人防警报类项目经验;

4、报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填写采购报价单(见附件二);

8、投标费用自理。

请将以上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后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随投标文件一同送至单位。

六、入围办法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入围。如供应商对照以上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初审资格合格后提供技术参数要求和项目相关说明。

七、报价要求

总报价(以人民币计)应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制作、安装及调试费、相关辅助材料费、检验费、性能介绍、人员培训费用、税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八、报价及成交原则

1、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不得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2、符合资格要求及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采购中心按照规定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的情形除外)。

九、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资格预审时间:2020年11月25日

2、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3、询价文件提交地点:南通市濠西路1号南通市人防办指挥与信息化处1105办公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询价联系人:庄红;联系电话:85160024/ 15351896106

十、供货时间及地点

1、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

2、供货地点: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十一、询价结果无异议的,在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布。请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联系人接洽签订合同事宜。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工程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40%全部付清。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