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警报设备系统
社会化维护管理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2 09: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就2021年度人防警报设备系统社会化维护管理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警报设备系统社会化维护管理监理项目

二、项目年限:三年

三、项目预算:1.5万元/年(项目费用按年支付)

四、项目需求

对承接人防警报系统设备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所有服务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防空警报设备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达到“管用、实用、随时能用”的目的。

五、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已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年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记录。每年考评合格方可继续履行。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主要资格条件:(1)企业资质等级:人防工程监理资质丙级以上资质;(2)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级以上注册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六、投标人须携带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项目专业监理的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材料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密封后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骑缝章。

七、成交原则

(一)符合项目需求且总价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二)合格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视为流标,由我单位重新进行招标。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投标人有违规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在南通市人防办网站进行通报,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九、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一)投标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11:00,逾期送达的或不密封的,概不接收。

(二)投标地点:南通市人防办1105办公室

(三)联系人:冒先生 电话:0513-85160105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