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文件)的公告》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25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防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

根据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地对人防系统违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省人防办于2019年8月20日将废止的各地与上位法冲突的地方性法规(文件)予以公告,现将公告附件《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文件)一览表》中涉及本市内容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认真核查并清理与上位法或减免政策冲突的地方性文件,报文件立定单位并按相关法定程序予以废止;同时严格按照易地建设费应收必收的原则履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应尽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规文件。

附件:《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文件)一览表(南通地区)》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附件】《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文件)一览表(南通地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