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7/2022-00119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文号: 通防办发〔202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日期: 2022-06-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人防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索引号: 027/2022-00119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文号: 通防办发〔2022〕24号
成文日期: 2022-06-06
发布日期: 2022-06-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人防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南通市人防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来源: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08 15:45 累计次数: 字体:[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加强人防防汛和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组织领导,提高人防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应对并控制险情、灾情,保障全市人防工程设施安全度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后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通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版)》《南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南通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总体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防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区内人防工程、防空警报设施防台防汛以及突发性暴雨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后果。

(2)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立足基层,群防群治,各人防工程使用人要因地制宜,完善应急救援制度,落实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做到汛前全覆盖。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办党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人防工程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基层防御体系,提高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应急处置能力。市人防办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市区人防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做到科学组织、合理调度、优化配置,共同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发生台风、强暴雨及城市内涝次生灾害时,要提前预判,果断处置并及时上报险情,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协同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力量,及时高效处置人防工程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相关应急工作。

2 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小组

成立南通市人防办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行政首长全面负责人防工程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协助组长进行各项组织协调、统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处(安全监管处),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做好人防工程防汛防台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调配人防系统防台防汛抢险力量和相关救灾物资,收集汇总全市人防工程相关灾情和现场救援动态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2 工作职责

2.2.1 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领导市区直管人防工程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市)区落实属地人防工程的防台防汛,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相关应急处置方案、制度等进行定期审查修定,及时部署防台防汛的相关准备工作,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等级,下达应急抢险指令,动员、指导市人防办各处室、县(市)区人防办及基层单位组织开展人防工程抢险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

2.2.2办公室职责

负责牵头制定人防工程相关的应急处置方案、制度等,征求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印发实施;组织协调防台防汛各项工作,履行好上传下达、协调联动、监督检查等应急工作相关职责。

2.2.3 相关处室(单位)职责

(1)综合处:履行领导小组信息报送、请示汇报相关职责,牵头组织对市人防办办公大楼和基层单位办公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配合开展人防工程抢险应急培训教育、演练,增强人防系统防灾意识,提高系统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法规与宣传教育处:负责全市人防系统防台防汛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媒体采访报道抢险救灾工作等。

(3)财务审计处:负责安排、下达防台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指挥与信息化处:负责人防指挥通信应急支援,按上级通报及时提供通信保障和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传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指令,安排领导带班和24小时战备值班,组织指导南通蓝天救援队参与重大风险救援工作等;指导人防信息保障中心开展防台防汛工作。

(5)工程管理处: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组织全市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市区自建、在建人防工程防台防汛应急抢险工作,参与本办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等。指导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开展防台防汛工作。

(6)行政服务处:负责参与本办自建、在建人防工程防台防汛应急工作和人防工程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本办其他抢险救灾工作等。

(7)机关党总支:负责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闻“汛”而动,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员抢险突击队和志愿者队伍力量,增强抢险救灾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在防台防汛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信息保障中心:组织021人防指挥所以及机动指挥所的安全检查,负责通信警报系统、指挥信息管理的防台防汛工作,确保与省市县(区)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牵头组建指挥通信抢险救灾和应急支援队伍,落实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指挥通信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保持应急车辆的通勤状态,做好应急出动准备。指导防空警报设点单位对室外设施进行必要加固。

(9)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自建、自管、公共以及签订人防工程使用协议的人防工程进行定期排查;对结建人防工程应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应急准备;储备一定数量的工程抢险应急物资和器材,编组应急抢险小分队,保持应急车辆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10)各县(市)区人防办:根据市人防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人防工程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行政监管,督促人防工程使用单位依法履行防汛应急救援相关措施。组建抢险救援专业队,储备防洪防汛应急抢险物资、机械、器材等保障。

2.3 应急值班

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级及以上防台防汛应急响应时,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全面掌握防台防汛和抢险救援各项准备情况,实行办领导24小时在岗在位带班,全系统人员进入临战状态,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随时依令参战。

3 预警和预防

3.1 预警

根据《南通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气象部门暴雨预警信号,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级,分别对应蓝、黄、橙、红四类预警等级。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进入应急状态,及时向全市人防系统和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防空警报点发布预警信息。

3.2 预防

各处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预防工作,指导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防空警报点采取预防措施。

3.2.1 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预先按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编组抢险和保障分队,落实责任人和相关预警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储备防汛救灾物资,做好车辆紧急疏散地面停放场所的保障,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准备,预告城市低洼地重点防范区域。

(2)工程准备。结合平时人防工程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巡查,督促指导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做好险情排查,重点检查人防工程结构是否损坏,排水设备能否运转,市政雨污管网是否通畅;做好雨水倒灌防范准备,在人防工程口部安装挡水板或防洪闸,堆放数量充足的防汛沙袋。能够适时在通风竖井井口预先设置挡水围堰,防止外部积水涌入人防工程;指导警报设点单位紧固防空警报器构件,防止大风吹落。

(3)预案准备。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检查指导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修订完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充实人防应急抢险队伍,根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物资准备。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应急抢险的有关规定,储备必须的抢险救灾物资及相关设备。根据灾情变化,及时增购和补充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

3.2.2 防台防汛巡查

各处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防台防汛巡查工作,在台风暴雨来临前消除隐患。

(1)工程巡查组:以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人员为主,必要时从机关抽调部分力量混合编组。负责对主城区自建、在建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和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等重点部位人防工程的防台防汛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指导、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及时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督导、收集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对各街道、社区人防工程防台防汛巡查情况的报告,抽查重点安全隐患工程并督促整改。

(2)通信巡查组:以市人防信息保障中心人员为主,负责巡查市区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安装是否牢固,及时发现和排除人防警报、通信网络故障,防止高空坠落或设备倒塌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人防应急通信线路畅通。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根据市政府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防台防汛预警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全市人防系统防台防汛和抢险救援工作。

4.2应急响应流程

(1)传递预警信息。值班员加强战备(防灾)值班,接到防台防汛预警信息后,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上级指令和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消息来源,发布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内容,发展趋势。进入等级预警状态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迅速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人防系统所有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随时待命,不得离通。

(2)发布预警通知。通过传真、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立即将应急预警通知传达到县(市)区人防办、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警报设点单位。

(3)筹备应急器材。市人防办清点应急装备、器材、物资,必要时进行检查测试、操作使用、训练演练。需要分发给专业队或个人使用的器材,提前交其保管。

(4)检查应急准备。分组对人防工程和警报点进行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应急工作。

(5)分配应急力量。根据预警等级决定应急力量分组数量,应急器材装车待命,应急人员整装待发。

(6)掌握灾情动态。快速接受灾情信息,重点掌握事发时间、地点;险情灾情、人员伤亡、设备及财产损失情况;现场处置进展。领导小组做出是否增援决定,并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7)快速增援排险。应急抢险分队迅速出动,遂行处置任务。对于难以快速处置,以及面临风险失控时,立即组织地下人防工程内的人员和车辆紧急向地面疏散,并上报市防指和属地政府,协同攻坚排险。

4.3 应急响应行动

4.3.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台风暴雨可能对我市的影响,排查重点隐患部位,研究对策措施,发出防台防汛指令,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2)组织应急训练演练。应急队员熟悉自我防护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案,分组开展协同实战训练。

(3)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统计梳理防台防汛的物资和器材情况,筹划物资、器材的补充方案,对非易耗品可预先购置到位,对防空警报设施进行必要加固。

(4)检查指导应急准备。工程和通信巡查组展开预先巡查工作;工程管理中心对自建(自管)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易涝区域内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及时掌握防台防汛一线情况;督导崇川区人防办对各街道、社区人防工程开展自查工作。

(5)落实战备值班制度。加强战备(防灾)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脱岗。

4.3.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紧急会议精神,分析台风暴雨可能对我市的影响,排查重点隐患部位,研究对策措施,发出防台防汛指令,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2)部署应急各项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动员并部署应急工作,明确应急力量编组,全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领导轮流在岗在位带班以及主、副值班员严格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脱岗。

(3)组织动员教育和演练。抢险人员要熟悉自我防护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案,分组开展协同实战训练和演练。

(4)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统计梳理防台防汛的物资和器材情况,筹划物资、器材的补充方案,对非易耗品可预先购置到位,应急抢险、指挥通信车辆加满油、充好电,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5)检查指导应急准备。工程和通信巡查组展开预先巡查工作;工程管理中心对自建(自管)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易涝区域内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及时掌握防台防汛一线情况;督导崇川区人防对各街道、社区人防工程开展自查工作。

(5)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强战备(防灾)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脱岗,办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

(6)增援力量应急处置。当具体点位自身力量难以快速有效处置、存在安全风险时,领导小组指定应急小组快速出击,协助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尽快消除隐患。

4.3.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紧急会议精神,分析台风暴雨可能对我市的影响,排查重点隐患部位,研究对策措施,发出防台防汛指令,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2)部署应急各项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动员并部署应急工作,明确应急力量编组,全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3)组织应急训练演练。应急队员熟悉自我防护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案,分组开展协同实战训练。

(4)检查应急救援器材。统计梳理防台防汛的物资和器材情况,筹划物资、器材的补充方案,对非易耗品可预先购置到位。

(5)检查指导应急准备。工程和通信巡查组展开预先巡查工作;工程管理中心对自建(自管)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易涝区域内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及时掌握防台防汛一线情况;督导崇川区人防对各街道、社区人防工程开展自查工作。

(5)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强战备(防灾)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脱岗;带班领导24小时在岗;各应急小组全员在位,轮班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6)增援力量应急处置。当险情点位自身力量难以有效处置、存在安全风险时,领导小组指定应急小组快速出击,协助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消除隐患。

(7)争取政府部门协同。对于人防办自身力量难以处置的险情,立即报告市防指,并通报发地政府,在市级前指的指挥下,共同实施应急行动。

4.3.4 I级应急响应行动

(1)召开应急紧急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防台防汛紧急会议精神,做好紧急动员部署。

(2)密切关注强台风和特大暴雨的发展变化,收集汇总风情、雨情、工情、灾情等各类信息。

(3)领导小组、抢险救灾队伍、各处室(单位)人员、蓝天救援队等全部就位,保持备战状态,随时准备听令出动,开展抢险救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命令及时将防台防汛情况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指示要求及时贯彻到各抢险救援组。

(4)工程抢险车、指挥通信车、信息采集车随时听令遂行应急指挥和通信保障任务。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设备(汽油机水泵、电动水泵、电缆线盘、备用防汛沙袋等)装车待发。

(5)密切关注城市内涝和积排水情况,对自建、在建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和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等城市低洼地重点安全隐患部位进行实时察看,及时掌握积水排水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防汛排涝措施,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6)机动车驶离人防工程。城市低洼区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遇特大暴雨,发生雨水倒灌人防工程,立即通过小区物业管理系统,通知所有业主将机动车驶出人防工程。

(7)封挡所有工程口部。利用防洪闸、挡水板或防洪沙袋,堵住人防工程口部和通风口中,防止洪水进入人防工程。根据超强台风风力预报,临时拆除室外警报设施。

(8)及时报送险情灾情。向市防指、省人防办报送应急准备情况、灾情险情、应急处置动态和专报,接受市级应急统一指挥。

(9)I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当接到抢险救援命令时,抢险队员立即向指定地点出发。组长立即向指挥部或险情点位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并向抢险人员通报险情,下达预先任务,并第一时间通报所属县(市)区住建局(人防办),组织街道、社区、物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紧急抢险工作,及时将现场抢险处置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当一线应急抢险力量无法满足紧急救援,险情蔓延会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立即报请市政府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出消防、市政专业抢险队紧急支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① 工程倒灌处置:

通知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打开人防工程排水设施,立即疏散工程内部人员、车辆和重要物资等。协助区、街道和社区救援队在人防工程口部、竖井等低势部位加强围挡。注意内部水位高度,观察有漏电可能时要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人员触电。

② 抢险队排水救援:

工程抢险队员负责启用电动水泵或汽柴油机水泵抽水排水。险情严重时,协调南通蓝天救援队和市、区市政工程专业抢险队出动救援,倒灌进水量明显大于排水能力时,及时撤出所有人员、车辆和设备,封闭封堵防护门。

③ 警报器、铁塔有脱落、倒塌危险处置:

警报器如有发生坠落和倒塌的安全隐患,立即在周边及地面区域设置安全警戒防护区。符合登高作业条件时,登高抢修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注意防止漏电、触电和摔落危险,组织人员抢险加固或拆除。无法高空作业时,危险区域人员撤出警戒区外,相关部位设置安全警戒标识,防止人员误入受伤,任务完成或终止时,组织抢险队员安全撤回。

4.4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接到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上级部门指示后,由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对应急响应等级进行相应变更。

5 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在市人防办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成立抢险指挥组、工程抢险组、通信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定期调整充实人员,加强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培植南通蓝天救援队的发展壮大,强化基层社区应急抢险救援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演练。全体抢险队员在预案启动后随时听从指挥部的命令,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5.2 应急物资保障

市人防办工程管理中心牵头对应急灯、防汛专用沙袋、安全帽、铁锹、抽水泵等物资器材进行定点存放、专人管理,灾害发生时迅速提供。做好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组建;工程管理处做好人防工程技术资料的准备;综合处牵头,落实好抢险救灾车辆保障、后勤保障;信息保障中心做好应急救灾指挥通信车辆保障。

5.3 应急资金保障

市人防办财务审计处负责落实防台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相关处室(单位)制定好应急物资调拨计划,落实好抗灾救灾物资的使用、发放。

5.4 宣传保障

市人防办法规与宣传教育处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的向社会大众宣传人防应急救援知识,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及时做好人防抢险救灾相关情况的报道,充分展现人防作为护民之盾在应急救援中所发挥的作用;主动配合市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防御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发布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相关工作。

6 附则

6.1 奖惩

严格落实防台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切实把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对落实决策部署和领导指示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消极怠工等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防台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处室(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

6.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人防办负责编制,经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应根据人防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并按规定报批、备案。

6.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6.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通防办发[2022]24号《南通市人防办防台防汛应急预案》.pdf